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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检察院:10部门联动,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时间:2016-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平泉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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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执法联动,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平泉县检察院邀请该县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10部门,共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执法联动大计。

“平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任务比较重,县检察院成立环境保护检察部门十分必要,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既要衔接,又要互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平泉县政协副主席林子武表示。

为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平泉县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具体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工作。

“要实现‘绿色平泉、活力平泉、魅力平泉’的奋斗目标,检察机关就必须与各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形成合力,主动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先锋和后盾。”平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畅达说。

据悉,平泉县检察院与10部门达成多项共识,共同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即:结合县域生态环境实际,依法履行检察机关“侦、捕、诉、监、防”职能;建立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联动互动的新机制;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各有关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严厉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