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更好地服务党委中心工作。”近日,承德市检察院结合与扶贫、财政等13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在了解掌握扶贫、财政等部门相关涉农扶贫专项资金发放流程及相关数据的基础上,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点专题预防调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和查找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和规律,有效防控和堵塞在体制机制上、规章制度落实上存在的风险漏洞。
据了解,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点专题预防调查,将重点围绕市委提出的“六个精准”和脱贫攻坚“六个一批”工程,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特别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困难群众救助、灾害救助以及优抚专用资金的申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漏洞和职务犯罪风险点。重点针对县级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结合十八大以来查办的以下四类案件全面开展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一是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农业发展建设资金、农民各项补贴资金以及扶贫、救灾、医疗、培训、政策性保险等专项资金中发生的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公路、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拉票贿选、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或以家庭势力、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操纵选举,以及不依法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甚至参与贿选或收受财物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