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刘向禄)近日,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签署《关于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时,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性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办法要求,检察院审查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听取值班律师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并符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情形的,值班律师应按检察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负责对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情况进行管理、协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