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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院举办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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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尽听 以听证促公正赢公信

  326日,承德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华的主持下,围绕闫某、毕某、张某三人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等四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办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等5人应邀担任听证员。

  此次听证的案件是涉案某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拖欠某银行贷款,导致银行对涉案房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闫某、毕某、张某三人以自己为房屋实际占有人为由,诉请法院排除房屋强制执行。这四起案件属于类案,焦点问题涉及当前社会房地产领域执行纠纷热点。听证中,银行相关人员表示,申请执行的依据是涉案案件均为给付性质裁判,当事人双方均未实际取得物权。而监督申请人取得房屋并实际占有的方式不同,毕某作为普通购房者,通过支付房款实际占有房屋,闫某、张某作为房屋开发商的债权人,通过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方式实际占有房屋。

  围绕监督申请人是否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情形、法院执行裁定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根据监督申请人不同诉求,案件承办人分别介绍了本案基本情况以及事实证据,各监督申请人、其他当事人依次陈述了申诉事实、理由及依据。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围绕案情,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并从各自专业领域进行了评议。归纳总结后,听证员代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

  承德市检察院将根据听证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审查结论,同时表示,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领域、重点问题、难点案件,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对全面推进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的部署,对符合听证要求的案件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