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举行2021年第28次全体会议,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依法列席。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洪泉主持审委会,市中院17位审委会委员出席,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张华及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
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
张会杰在列席审委会时强调,此次列席中院审判委员会,是承德市两级法院、检察院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法两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相互学习探讨,在互动中凝聚法律共识的有效途径。这项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有助于强化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办案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希望检法两院能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共同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打造成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平台、检法双方沟通协调的平台、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合力推动法治承德建设。
潘洪泉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张会杰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法检两院面对面监督的具体化表现。全市法院系统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在诉讼中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