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张铁雷 郑爽)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成农民工讨薪办案小组,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今年以来,已经办理13件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4万余元。
高某等10名农民工均为某村村民,2019年受雇于某种植园,被拖欠工资近10万元。某种植园负责人修某为高某等10人分别打了欠条,但迟迟未按约定支付报酬。高某等人多次催讨,修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报酬。为索要工资,今年1月,高某等10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类似的案件还有3起。鹰手营子镇某村村民怀某受雇在某工地当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5000元;兴隆县北营房镇某村村民杨某受雇在被告建筑工地当工人,被拖欠38860元工钱;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某村村民桑某受雇在某工地食堂做饭,剩余的1.5万元工资被以各种理由拖欠。怀某等3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经过调查了解,认为上述案件系侵害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案件,高某等13人系农民工,他们索要工资案件属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畴。承办检察官积极履行支持起诉职责,与法院主审法官沟通交换意见,适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当地法院均支持并采纳了上述案件申请人的诉讼主张,判处这几起案件的被告支付13名农民工工资14万余元。
为进一步保证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能够如期支付,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与法院、镇政府进行多方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多方位、立体式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机关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