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39人,同比下降5.55%;不捕626人,同比上升15.93%,不捕率为25.4%。共决定起诉4579人,同比上升1.94%;决定不起诉651人,同比上升51.4%,不起诉率为13.2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1.9%;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1.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50件,同比上升2%;监督后侦查机关已立案(撤案)33件,占监督数的66%,同比增加29.3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0件次,同比上升2.8倍;已纠正106件次,同比上升4.3倍,监督采纳率70.7%,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6件,同比上升42.3%;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同比上升71.4%。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4件次,同比上升45.5%;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42件次,采纳率95.5%,同比减少0.5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03人,对监管场所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8人,对财产刑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77人。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5件,提出监督意见22件,其中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抗诉改变率6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4.21%。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0件,同比上升4.3%,法院同期采纳70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6件,同比上升7.3%,法院同期采纳95件,采纳率99%。
(四)对民事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87件,涉及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2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58件,同比上升7%,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6件,同比上升21.4%。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下降4.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增加1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上升25%,法院同期采纳28件,采纳率100%,同比减少19%(含上期积存)。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件,同比上升28.6%,法院同期采纳92件(含上期积存),采纳率101%,同比增加31.5个百分点。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8件,同比上升2.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98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4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16件,同比下降10.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67件,同比上升26.9%。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46件,支持率达到68.7%,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四)办案效果。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2.6亩;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58.25亩。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2人,不捕89人,不捕率为42%,同比增加4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96人,不起诉41人,不起诉率13.9%,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5人,占审结数的11.8%,同比减少3.5个百分点。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16877份、开展法治竞赛13次、拍摄法制教育宣传片4份、开展法治巡讲26次。
六、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78件,其中属涉法涉诉信访173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18件,救助人数131人,发放救助金160.4万元。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187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39件,占10.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948件,占89.1%。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703件,占77.9%;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162件,占7.4%;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322件,占14.7%。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4人次,同比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