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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检察院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时间:2024-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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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检察院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党建工作方法落实检察为民理念,大力推进“党建红+检察蓝”工作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质效。

打造“红色主心骨”,明确工作基调。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开展“党史中的司法理念”专题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院对检察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政治理论与业务研讨联议机制,让党员干警在学习中既淬炼党性修养,又提高业务素质。

树立“榜样风向标”,发挥引领作用。在组织建设过程中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党员+业务能手”培养工程,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将业务骨干放到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岗位上,让“求极致”的办案标准无缝对接“讲政治”的检察要求。2名支委获评“冀青之星”,1名支委获评“承德市杰出青年卫士”,2名支委入选省院人才库。

压实“双重考核制”,确保工作落实。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党员干警考核评价指标范畴,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支委会将督导部门检察官依法履职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工作进展,接受广大党员评议,督促引导党员干警做到党建和业务同向而行、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