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省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
时间:2015-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大号字

  

  

  

  5月12日,省检察院就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邢伟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处处长纪志明介绍了省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的有关情况。他说,当前河北正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时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的任务非常艰巨。为使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有效到位的司法保护,更好地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充分整合检察机关内部力量,适应日益繁重地工作需要;为推进与外部协作联动,不断增强工作实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报省编委批准,在省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

  纪志明介绍,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的职责主要有四项:一是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研究分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二是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直接立案侦查全省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办理应由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四是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办理应由省检察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