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到承德检查指导工作
时间:2015-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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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白振平一行到承德市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
座谈中,史建明副检察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反贪污贿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史建明副检察长要求:一要统筹兼顾查办案件。承德作为办案强市,要认真落实高检院查处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工作部署,立足于查办本地有影响的案件,注重办案效果,同时要在坚持配合纪委办案中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做到依法办案,规范执法,防止发生越权办案情形。二要健全办案新机制。市级院要建立侦查指挥平台,实行线索统一管理。要结合承德矿产资源丰富的特点,在侦查一体化、检察一体化的框架下,着手探索建立侦查矿山的专业特别团队,提升突破重大案件的能力。三要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坚持“走出去”的原则,充分借鉴省内及周边省份先进院的成型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承德特点的工作措施,合理加大投入力度,科学配置相应装备,培养专门的信息化人才,走出一条具有承德特色的侦查信息化道路。四要规范执法,确保办案安全。要以高检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规范化办案;要牢固树立办案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史建明副检察长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办案认真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按照省检察院童建明检察长的要求,积极探索、慎重启动;要规范行使调查权,加强与反渎职侵权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一体化建设,规范行使民事行政调查权,同时积极与反渎职侵权部门加强研讨,探索建立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推动民事行政工作健康开展。
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智慧,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雁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川,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华等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