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检察院:惩防职务犯罪 护航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
时间:2016-02-17 作者:徐凯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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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雁侯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这两项看似相互矛盾的职能,在检察机关却是有机统一的。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惩防并举,坚持两条腿走路不能偏废。”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雁侯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惩治职务犯罪方面,去年市检察院制定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助推绿色崛起的意见》,用心营造加强开放保护、助推创新驱动、保障项目投资、服务深化改革、加强绿色检察、促进扶贫攻坚等方面的法治化发展环境,得到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市转发。”崔雁侯说。
“如果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比喻为检察机关护航‘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必须修炼好的两项‘武功’,那么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了2016年最新版的‘修炼计划’。”崔雁侯告诉记者。
“我们的办案原则是抓大不放小,既要抓大案要案,也要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小案,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谁阻碍京津冀协同发展,阻碍承德加快发展,我们都坚决一查到底。”崔雁侯说,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办案重点将更加突出,包括严厉打击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索贿受贿、直接破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案件;严肃查办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扶贫救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贿犯罪;继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等有本地特色的“小专项”行动,带动整体办案工作开展。
“此外,我们今年还将继续搜集整理全国各地一些贪官的忏悔材料,编辑《忏悔录》作为警示教育教材,重点对机关、企业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同时,进一步推进典型案件剖析会常态化,帮助发案单位认真查找出自身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扎实推进单位或行业管理的规范化,举一反三,对其他行业和领域起到警示作用。在巩固传统预防方式作用的基础上,我们将充分利用预防诫告这一新的预防手段,即按照《承德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诫告暂行办法》规定,根据一定事由,对特定人、特定单位诫告约谈,着手于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源头预防,着力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形成,达到最大限度教育和保护干部的目的。”崔雁侯说。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把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工作高线,以市检察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助推绿色崛起的意见》为统领,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强化对‘坚守两条底线,保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的司法保障,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实效。”崔雁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