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一个中心任务:履职办案
◆ 围绕两个决策部署:平安承德,法治承德
◆ 完成三大任务目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参加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兴隆县代表团代表们在讨论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表示,“市检察院注重办案数量的同时,注重办案质量,特别是指导兴隆县检察院依法办理的骆某某等人肆意缠访闹访、进京非访、寻衅滋事案件,对群众依法维权和政府依法维稳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教育作用。”
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清网行动”、“打非治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35人、公诉2731人,依法批捕市高新区闫营子村三个赌博团伙27名犯罪嫌疑人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刑事犯罪;强化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制度落实,依托不捕不诉、轻刑快办、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依法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人犯等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处理324件次,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38%;与市司法局等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办法》,推行检察长接待、优先办理群众来信、首办责任、风险评估预警、信访公开答复等制度,构建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远程视频“五位一体”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信访案件1726件,化解信访积案5件。
“检察院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办法》做的很好,为企业保驾护航方面做的很好。”市人大代表、兴隆县蓝旗营镇榆树沟村党支部书记霍文生说。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的办案原则是抓大不放小,既要抓大案要案,也要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小案,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谁阻碍京津冀协同发展,阻碍承德加快发展,我们都坚决一查到底。”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雁侯说。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6件190人,其中行贿犯罪案件9件14人,追缴赃款赃物合计6850万元;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失职渎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查办涉林、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等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69人;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年度报告、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87件,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对策建议57件;加强案例剖析,制定典型案件剖析会指导意见,充分运用预防诫告、警示教育等机制,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系统开展综合预防5次;加强社会预防,深化“五进”专项活动,开展预防宣传143次,大力推动标本兼治方针的落实。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是推进平安承德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承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推进全市法治体系建设。依法监督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案件76件,纠正漏捕65人,追诉漏犯39人,追诉漏罪30人,提出刑事抗诉25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2件,省检察院支持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审结6件,改判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3件,办理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行职责216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190万元;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4人次,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30人,纠正脱漏管23人,依法提出纠正审前未羁押判拘役后未交付执行违法案件11人,对64名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31个行政执法部门接入市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和执法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10人。
注 释:
优先办理群众来信:是指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把办理来信放在优于办理来访的位置上,引导群众通过来信反映诉求,逐步减少以走访形式反映诉求的现象,实现信访秩序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