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化了对党的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确立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的行动纲领。承德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政治建检,把拥戴核心、维护核心,作为机关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的重大政治责任,衷心拥护、坚决捍卫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业务立检,把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使命,积极投身全市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用权、自觉廉政勤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紧紧围绕素质兴检,把从严治党作为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根本政治保障,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把学习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
把牢方向、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对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向市委负责,及时报告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等重大事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党和国家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心系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立足职能、惩治腐败。要始终站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高度,坚决打击和预防损害党的形象、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改革发展的各种腐败行为,以业务工作为抓手和载体,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下,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既相互支持,又依法履职,积极打造反腐工作合力。要始终保持惩防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惩防职务犯罪的各个方面,预防为先,惩治从严,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要始终突出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这个重点,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坚决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坚决查处司法腐败,大力提振司法公信。
强化管理、从严治检。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党内监督原则,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内容,认真对待、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突出问题,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执行。
聚焦关键、以上率下。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做到带头抓好学习,带头维护核心,带头遵守党纪,带头担当履职,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依法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用比监督一般干警更严的要求,坚持教育管理不松劲、正风肃纪不停步。要牢牢抓住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好党建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狠抓“一岗双责”等制度落实,着力推进队伍思想理论武装、着力推进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确保管党治党要求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统筹兼顾、助推发展。要紧密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强劲势头,深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三区”建设、企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查办和预防扶贫、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注重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着力推进全市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筑牢维护首都稳定“护城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改革容错机制的规定,坚持“除虫护花”,兼顾打击保护,服务创新、助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