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承德市委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意见》、《承德市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督导工作方案》,宣读了市检察院党组《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常林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侯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认识到位。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要充分认识“微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上级党委和市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集中开展好市院机关的“微腐败”治理工作,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二要行动自觉。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纠正。各支部书记要约谈支部每一位党员,向约谈对象通报治理“微腐败”的形势和任务,讲清对问题党员干部处理的具体政策,组织党员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签订和履行好《承诺书》。三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乡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要上报市纪委直接查办、领办。对交办查否案件和函询否认问题,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会议强调,市检察院机关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有力推进市检察院“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确保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完成。一要强化学习。各支部要立即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会议内容,加深理解、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要注重查找支部党建工作中的不足,注重整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把每一项要求细化到支部党建工作和部门履职尽责的各个环节中,使学习过程转化为完善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二要强化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作为抓手,突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节点安排,落实好支部书记讲党课、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力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三要强化责任。各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把抓党风、改政风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突破口,带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格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字当头管理队伍,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向下延伸。四要强化配合。要认真执行纪检监察部门部署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与纪检监察等部门抓党建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统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为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警队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