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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廉政档案成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载体
时间:2019-04-09  作者:肖俊林 杨静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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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监察处刚刚完成年度检察人员廉政档案集中整理工作,这是该院自2017年建立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库以来开展的第三次集中整理。两年来,廉政档案制度在承德市检察院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该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  

  党风廉政建设的“孵化器” 

  2017年初,围绕建立检察人员廉政档案的必要性,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听取监察处关于建立检察人员廉政档案的专题汇报。党组认为,建立廉政档案能够有效促进检察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和本人廉洁自律,推动检察队伍健康发展。自此,该院开始组建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库。 

  在组建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库过程中,该院突出“五个统一”,高标准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库。统一填报内容:由监察处统一设计8张表格,内容涵盖干部基本情况、家庭房产及投资情况、礼品礼金登记情况、本人及子女出国情况、提醒谈话情况、信访举报情况、述职述廉情况;统一填报时间:每年8月为统一填报廉政档案时间。对新考入、调入人员,待组织关系到达单位后统一填报;统一建档存档:建立廉政档案时,统一实行一人一档,由本人规范填写并核对签字后报送监察处统一存档;统一管理使用:监察处严格按照《保密法》《档案法》及相关保密规定,指派专人专门管理廉政档案,如需查阅、使用,统一报主管领导审批,不得私自查阅、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并实行每年至少集中统一整理档案一次;统一监督检查:监察处统一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所受处罚处理等情况是否计入廉政档案以及是否按照程序进行查阅审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纠正改进措施,及时将相关材料统一纳入廉政档案库。 

  为科学划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该院结合2017年廉政档案库,研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找准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发掘与部门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出问题条款2个,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进行系统完善,对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分工进行了部分调整。通过对2018年廉政档案库中述职述廉情况研究对比,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完成落实100%,较去年显著提升。

  同时,他们还深入研究信访举报和个人资产等情况,进一步消除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盲区。该院梳理了2017年以来有关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信访举报10余件,电话访记录30余条次,认真分析规律,发现举报集中于个人家庭房产投资、收受礼品礼金、违法违规办案等3类廉政档案记载内容。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监察部门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核查行动,查廉政档案、找线索漏洞,未发现信访举报相关问题,但发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存在的漏洞或隐患3个,并建议于当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中记录,对该院下一步消除党风廉政建设盲区提供参考。

  风险防控的“稳压器”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该院于2017年制定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实行办案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形成了一系列司法办案质量考评体系。结合办案质量考评体系要求,该院监察部门主动与案件管理部门沟通,将案管部门的案件评查结果录入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并对照案管部门确定的“一般瑕疵案件”“严重瑕疵案件”“错案”三个标准,对检察人员办案业绩情况作出廉政评价,向政治部门提供廉政审查意见。该制度实行近两年,对进一步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助推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到人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该院全面规范干部监督和廉政评价机制运行。由政治部干部处向监察部门征求有关干部晋升、表彰等廉政意见数占全年廉政审查比例高达96.5%;通过研究干部考核机制,不断规范改进干部考核征求廉政审查意见工作,对《征求意见函》格式提出改进意见2个,对资料完整度提出明确要求2个,均得到改进加强;通过查阅廉政档案库有关干部资料,对有关干部晋级出具廉政意见2件,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对干部晋升、评优等情况的全面监督和廉政审查把关作用。 

  此外,他们还结合党支部纪检委员“探头”作用,进一步将内部廉政监督做细做实。参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探头”功能,该院监察部门联合机关党委,将院属20个党支部选举的20名纪检委员,联合编组“纪检工作群”,让纪检监察职能“下沉”,用好纪检委员在党支部的“探头”作用,加强党支部人员廉政事项报告监督,动态收集支部个人廉政档案资料,及时递交监察部门完成廉政资料更新入库;建立纪检委员微信工作群,累计发送“廉政微教育”微信100余条,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检察人员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内容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委员廉政监督能力和资料收集水平,不断更新完善廉政档案库建设。 

  廉洁自律的“助推器”

  廉政档案库客观记录了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落实情况,监察部门经审批定期对每名检察人员廉政情况审查核实,形成综合评价材料上报院党组,并为院党组提供查询平台和透明化廉政档案,这样,院党组依据评价报告对检察人员晋级、提拔、奖惩及年度考核等作出决定,无形中为每名检察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促使其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变被动接受监督为积极主动预防,坚持廉洁奉公,严格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廉政档案“污点”。

  为了强化提醒工作,监察部门根据审批,可以查阅廉政档案库有关档案,了解检察人员廉政动态信息,对于存在瑕疵或苗头性问题的,向有关人员发送《廉政提示函》,及时提醒并纠正检察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瑕疵问题;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提醒谈话。截至2018年底,累计向有关人员发送《廉政提示函》15份,进行提醒谈话12人次。根据瑕疵问题情况和工作需要,监察部门报院党组决定,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扼杀不良倾向或苗头性问题。 

  一份小小的廉政档案,体现了该院党组对干警的严管厚爱。干警们也逐渐从不理解到主动接受适应,拒腐防变的修养大大增强,心中的“红线”日渐清晰,检察整体工作也逐步走上了“快车道”。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承德市检察院廉政档案库规模已达144份,涵盖所有在职在编检察人员及部分退休人员,档案资料页数已突破1300页。自建立以来已累计为341人次、9个集体表彰评优、任职晋级等情况提供廉政审查依据,有效利用次数达350次之多,不断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和落实提供基础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