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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荣获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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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双十佳”典型选树情况的通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荣获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承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紧紧围绕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监督为指引,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与相关刑事检察职能,优质开展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精品意识,办理典型案件。2021年,团体所办理的“承德市规范药品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被评为河北省政法系统“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大经典案例;承德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修复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入选河北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坝上风电场植被恢复行政公益诉讼纪实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在其指导下,滦平县院、围场县院所办理的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信息被《检察日报》刊载6篇,《河北日报》10余篇,《河北法制报》》8篇,《承德日报》9篇。

  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多措并举维护公益

  加强司法办案力度

  

  督导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38件,发出检察建议319件,提起公益诉讼66件。督促修复和治理耕地、林地及水域363.38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9.05万吨,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0.44万元。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40件57人,起诉169件274人。

  以专项监督带动办案全局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专项活动,主动服务大局和融入国家治理。聚焦护航冬奥大局,部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备举办营造优质的生态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长城保护、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市开展窨井盖集中整治、“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等小专项活动,推进文明城市的创建。

  深化区域协作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推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同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会签密云水库饮用水源地跨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办法;研究制定了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四市《关于建立长城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办法》,推进长城保护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创新工作机制

   

  探索实行“1+2”办案模式,同时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检察职能,良好践行了线索整合、证据共享、监督联动、精品培树四项制度,通过办案实践,做到同步审查、同步起诉。该办案模式被省院在全省推广,刑附民起诉数位于全省前列。

  强化基础理论 打造过硬队伍

  

  市院第七检察部共有公务员5人,部门全体人员积极加强政治学习,履行党员义务,所在党支部被承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依据部门工作,结合业务实际,提升思想境界,增强能力素质,定期开展云顶集团学习、案例分析会等活动,加强司法调研工作,理论实践相结合助推工作发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工作环境,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展现检察担当。

  今后,承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将以此次殊荣为契机,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使命担当,增强办案质效,依法履行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