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承德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12352件,同比上升38.8%,其中,刑事检察10878件,民事检察540件,行政检察203件,公益诉讼检察731件。
一、心系“国之大者”,始终以不变的宗旨服务中心大局
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大局,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刑事犯罪1837人,起诉4902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毒品、枪爆等严重犯罪174人。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制定落实办理涉政案件意见7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165人,纠正漏捕、漏诉2人,确保“是黑恶一个不漏”,制发检察建议16件,推动相关行业源头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62人。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加强监检衔接,起诉45人,办理大要案3件。
有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秉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301人。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7件。双桥区检察院依法起诉向游客高价售卖玉器诈骗案,净化旅游环境。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办理监督案件26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保护,起诉侵害知识产权犯罪18人。平泉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有序参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接访约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对646件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回复,对1036件案件公开听证,通过“一账三案法”化解重复信访案件46件,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院领导包案办访典型案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聚焦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纠纷调解等领域案件背后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2件,引导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一体推进诉源治理、基层治理、社会治理。
二、心系“生态强市”,始终以不竭的动力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
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聚焦水、大气、土壤、生态资源四个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让承德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立案526件,4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给予批示肯定67次。
加强重点区域检察监督。结合地域特点,精准监督,依法办理北方防沙带、塞罕坝、茅荆坝森林草原等资源保护案件37件,办理燕山矿山修复保护、辖区耕地保护案件65件,办理潮河、滦河等主干河流及周边水系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案件114件。丰宁县检察院利用无人机参与办理的潮河生态保护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双滦区检察院加强伊逊河水源地保护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推动受损生态恢复治理。探索开展“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购买”等恢复性司法工作,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案件31件,督促恢复林地草地2177.5亩、清理河道112.5公里、增殖放流鱼苗101万尾,督促被告人购买碳汇6万元。承德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农用地膜污染的做法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滦平县检察院办理的20.1亩被非法占用耕地全部复垦案,被最高检评为耕地保护典型案例。
构建检察监督多元格局。积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京津冀“四市五区”检察机关“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协作机制,与内蒙古赤峰市、辽宁朝阳市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全面落实“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协作工作办法,与省地矿局第四地质大队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技术保障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提升检察监督社会知晓度。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432人,提升监督成色。加强主题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组织汇演等形式,让专项监督走进千家万户、成为街谈巷议。《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宣传稿被《河北日报》专版刊发。主题宣传视频《坚守》被最高检官方微信转发。宽城县检察院沙画视频《大美河山检察守护》被最高检展播。
三、心系百姓冷暖,始终以不改的初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如我在诉”办好每个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办好民生案件。用心保护老百姓“舌尖上”安全,持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1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2件。营子区检察院在田间地头召开案件听证会,督促农药治理守护“菜篮子”。用心保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持续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543人;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71件,帮助追回血汗钱87万元。用心保护老百姓“出行”安全,持续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等领域案件126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会签“检消”工作协作机制,合力共筑消防安全。
用情解好民生难题。构建“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支持起诉”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13件,其中救助涉案困难妇女、军人军属等六类重点当事人259人,有4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欺老骗老犯罪60人。支持老人、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民事起诉229件,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280余万元。与市侨联会签意见加强“检侨合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用力呵护未成年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36人。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办理强制报告案件6件,入职查询9081人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不批捕136人,附条件不起诉165人。积极参与全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观护基地等途径帮教234人,协同教育、民政等部门衔接落实复学、就业、技能培训,让涉案未成年人正常回归校园和社会,有5人考入大学;开展法治巡讲50余场次。兴隆县检察院邀请在校师生走进庭审现场,实现普法零距离。
四、心系公正司法,始终以不懈的追求维护法律权威
立足新时代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着力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承德。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做优刑事检察。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不批捕1529人、不起诉2071人。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5810人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8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分别达97.5%、94.1%。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撤案48件,纠正漏捕漏诉119人,提出抗诉1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质化审查,对233人提出监督意见。加大财产刑监督力度,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开展巡回检察,再审、漏罪罪犯减刑案件巡回检察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准确把握平等保护,做强民事检察。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7件,采纳24件。滦平县检察院监督的平某某损害国家利益案,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6件。组织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91件。
准确把握双向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对生效行政裁判提出纠正意见26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化解68件,做到案结事了,隆化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了长达六年的于某某行政争议案。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出检察意见635件,监督率40.99%,居全省首位。研发的“一超四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竞赛一等奖。
准确把握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同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建成集数据线索收集、随手拍、无人机远程应用、一体办案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了线索“自动上门”、案件“自动浮出”、办案“赋能增效”、决策“耳聪目明”,有效推进公益诉讼规范精准监督。建立平台线索定期报告机制,助力党委政府参考决策。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115件。围场县检察院督促保护燕秦长城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五、心系对党忠诚,始终以不移的决心强化自我监督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凝心筑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政治学习35次,市院班子成员领题调研12个,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0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舆论阵地,450余件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坚持“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大力开展双融双促实训和“双报到”工作,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
以检察改革赋能增效。积极发挥市县两级院领导办案示范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769件,列席审委会53人次。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制定印发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指引,全面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遴选入额检察官39人。稳步落实县级检察院财物市级统管改革。统筹推进基层院标准化案管大厅、检察听证室等建设,着力提升基层院“一站式”服务能力。
以素能提升固本培元。大力推进干部交流任职,市检察院中层干部平均年龄降低5岁,基层院领导班子平均年龄降低2岁。制定全市检察人才培养方案,以办案论英雄,以实绩论英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生态。47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9个集体、5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承德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以正风肃纪聚力塑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省检察院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组织开展“学转见”主题大讨论、纪律作风“四风”问题整治等活动,对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定期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共推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真正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2人,建立“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28件廉洁作品在全省获奖。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等审议意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7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6次,办结代表建议20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活动711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1100余件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还需巩固提升,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仍有不足,数字检察和信息化建设仍有短板,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改进提升。
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既从政治上着眼,又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擦亮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经济金融和网络等各类犯罪,以高水平履职促进高水平安全。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行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加强“府检联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开展“检护民生”活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聚焦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抓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履职等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监督案件,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又好又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深化人才培养,优化队伍结构,健全考核方式,激发队伍活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党建+乡镇”工作模式,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源头治理。
扬帆起航新征程,拼搏奋进正当时。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承德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