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案件公开审查的新要求,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2日,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作为听证人员参加了听证。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拟作不起诉听证。该案件系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侦查终结,并于5月7日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双桥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结合现有证据,贾某某的行为未达到立案标准,拟依法对贾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听证会流程,并表示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诉求、充分听取听证人员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随后办案人介绍了案件情况及审查意见,听证人员先后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举办的首次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通过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增加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